全激光术后注意事项
术后复查:
1、常规复诊时间:术后第4天、术后第2周、术后1个月、术后2个月、术后3个月、术后4个月、术后半年、术后1年、术后2年(术后请按医嘱规范点眼药,并按时复诊)
2、如有不舒服,可随时到院复查
3、复诊时需携带门诊病历本
术后注意事项:
1、术后术眼因个体差异会有眼红、异物感、畏光、流泪、疼痛等刺激症状,勿需紧张。这些症状会在3天后逐步缓解恢复,若症状持续不缓解或加重,请及时就诊。
2、术后医生会给术眼佩戴绷带镜以保护手术创面,请勿揉眼,轻柔点眼药水避免将绷带镜挤出。术后第4日复诊时,若角膜上皮愈合,医生会将绷带镜取出;若角膜上皮没有愈合,需继续佩戴,待角膜上皮愈合后再行取出。
3、术后1周内防止眼内进水,1月内请勿游泳、化眼妆、蒸桑拿、烫发染发、球类运动。术后1月左右会存在看近模糊、看远薄雾,恢复期内请勿过多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。术后1月饮食清淡为主,请勿抽烟、饮酒。
4、术后4个月外出请佩戴太阳镜、太阳帽等防护物品,避免紫外线照射,引起视力下降。
1、术后半年内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视力波动。在双眼视功能恢复期间如有任何不适症状,无需担心,如有不适,请及时复诊。
2、氟米龙滴眼液请根据复查结果,在医生的指导下减量,不要自行加量或减量。
3、请勿揉眼:无论是否手术,揉眼为圆锥角膜的高危诱发因素。
点眼方法:
洗净双手,头部仰起,下巴抬高,眼球向上转动,轻拉下眼皮,眼药水瓶口距离眼球1-2厘米,瓶口垂直向下点入一滴在结膜囊内即可(注意避免眼药水瓶口碰到眼睛或睫毛)。